廣東省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保護和管理,確保西江廣州引水工程設施正常運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建設、保護、管理及其他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西江廣州引水工程,是指從佛山市三水區下陳村西江取水口至各水廠沿線的輸水泵站、輸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其他配套設施。主要包括:
?。ㄒ唬姆鹕绞腥畢^取水口至各水廠沿線用于輸水的泵站;
?。ǘ┯扇畢^下陳村西江取水口泵站,穿越江根村,經三水二橋、樵桑聯圍,穿越南沙涌、東平水道、東沙圍、北江大堤、廣茂鐵路、廣三高速、西二環、沿東西二線、佛山一環北線、白坭水道,沿鴉崗大道至鴉崗配水泵站的輸水管道干線;
?。ㄈ┙玉g輸水管道干線至各水廠的輸水管道支線;
?。ㄋ模┭鼐€的閥門井、閥門、測流測壓裝置、視頻監控裝置、標志樁、警示標志、檢修通道等輸水管道干線和支線的附屬設施;
?。ㄎ澹S玫母叩蛪狠旊娋€路、變電設備及其構筑物,以及專用的通訊電話線路、無線電等設施及其構筑物等其他配套設施。
第四條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是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廣州市、佛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西江廣州引水工程沿線各級政府配合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公安、國土資源、規劃、住房與城鄉建設、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巡查、養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的義務,并有權制止和舉報危害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廣州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佛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西江廣州引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并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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